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导就业,教育部定于2020年6月至11月举行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项目要求
1.竞赛项目必须真实,健康,合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众多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高校主赛道
参赛项目不只参加“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竞赛。根据竞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更好的创意和扩展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与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竞争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竞争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与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产权与学生所持产权合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占有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超过26%)。
3.增长组。竞争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前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排除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产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削减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的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老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类别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竞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排除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变量,单独设置指标。报名参加本赛道的项目必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且不能同时参与高校主赛道。根据竞赛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具体参与条件如下:
1.公益组。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更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竞争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本赛道要求,可以参加公益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竞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竞争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分配不得超过10%,参与成员股权合计不得介入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本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设置和奖励政策
1.标准设置及说明。按照竞赛数量,本次比赛拟分赛道,分组设置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其中,一等奖项目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2.奖励政策按照分组排名可获得推荐参加省赛资格;前100组在系统报名成功且通过审核的项目可获得奖金500元/组;在系统报名成功且通过审核的项目成员可进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
四,方式报名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以团队为单位,于2020年7月3日14点前发送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至青创中心邮箱cxcenter@ustc.edu.cn,命名规则如:项目组别-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学院,并于7月16日23点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注册并上传参赛资料。
五,通联信息
校团委钱悦菡:63607314,qyh1120 @ ustc.edu.cn
创新的创业者学院骆念武:63600988,nwluo @ ustc.edu.cn
赛事QQ交流群:572753330